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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策與制度

淨零轉型為世界共同的重大目標,政府推動2050淨零轉型勢在必行,2022年3月政府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接著9月台電公布10年投入5645億「強化電網韌性建設計畫」,以及10月國發會預計年底將公布「十二項關鍵戰略」具體行動方案。

臺灣2025淨零轉型

十二項關鍵戰略

國發會2022年3月公布「台灣2050淨零碳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其中規劃「十二項關鍵戰略」來達成淨零目標,「電力系統與儲能」為十二項關鍵戰略之一。

十二項關鍵戰略

用電大戶

經濟部於110年1月1日起施行「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完成義務履行扣減中央主管機關通知義務裝置容量之百分之十,本辦法優先規範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之用電大戶,並須於5年內(114年)完成義務履行。

用電大戶完成義務履行

工廠
太陽能板
燈泡
電池
繳納代金
工廠

為鼓勵5000kW契約容量以上用電大戶之再生能源義務用戶設置儲能履行義務、提升設備使用率,台電於113年實施「義務儲能設備參與義務需量反應措施」。

執行方法

依《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設置儲能設備履行義務用電大戶於全年周一至周五(離峰日除外)每日下午6時至下午8時連續放電2小時(每日1次為限且不得於執行放電時段安排儲能設備充電),用戶可選擇義務時數型或累進回饋型。

  • 方案
    1
    義務時數型

    用戶設置之儲能設備須履行全年放電400小時義務,於累計度數超出義務度數時可獲得電費扣減達 $ 10元/度。

    圖表
    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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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案
    2
    累進回饋型

    累積計算用戶儲能設備放電量,按照全年累積放電時數級距提供不同費率之流動電費扣減。

    圖表
    圖表
    圖表
    圖表

光儲應用

經濟部為推動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太陽光電之電能經儲存後得依排程放電或用以執行調度指令,從而促進饋線利用率最大化及提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建置量於111年開始推動光儲案場建置,最新一期競標規則參照「儲能系統結合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度競標及容量分配作業要點」。

競標資格

  • 結合標的容量達 1MW 以上

  • 位於第一型太陽光電案場內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

  • 非併接自設內線用電系統且已完工併網

battery

競標規則

太陽能躉購費率 電池容量費率(競標標的) 電能費率
現有躉購費率 9,774.8956 6,926.4697

複數決標

底價8.26元、分配容量50MW為例

  • A案
    8元
    10MW
  • B案
    8.2元
    20MW
  • C案
    8.5元
    15MW
  • D案
    8.7元
    20MW
  • E案
    9元
    15MW
  • A案
    8元
    10MW
  • B案
    8.2元
    20MW
  • C案
    8.5元
    15MW
  • D案
    8.7元
    10MW
  • E案
    9元
    15MW
  • A案
    8元
    10MW
  • B案
    8.2元
    20MW
  • C案
    8.23元
    15MW
  • D案
    8.25元
    15MW
  • E案
    8.5元
    20MW
step

競標要點

  • 本期需於投標計畫書中新增「儲能系統成本結構」。

  • 本期需新增「得標申請案應於開始施工前完成土地程序VPC設計審查程序,並向經濟部提送消防設計簽證及電機技師簽證」。

  • 儲能併網、新增光電取得電籌及饋線保留期限延長至15個月(得申請展延)。

建置規劃
結合標的(MW) 儲能功率(MW) 電池容量(MWh) 下修饋線容量(MW)
3~5
(新設/既有)
1 ≧ 2.61
1.5
(申請人一年內優先使用)

安全規範

為提升我國儲能案場安全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參考國際標準IEC 62922-5-2 規劃「戶外電池儲能系統案場設計及驗證審查作業要點」,規範案場之驗證制度及維運要求。

安全規範
  • 案場內部設有自動灑水

  • 貨櫃間通行及搬運之空間>1.5m

  • 須維持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之設施
    • ·加油站、加氣站、天然氣儲槽等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氣體設施。
    • ‧醫院、安養中心、啟智、啟聰特殊學校、身心福利機構、長照機構、學校、補習班、K書中心、幼兒園。

    設備消防安全

    • fire-extinguisher
      消防裝置

      滅火氣體、警報、偵測器、洩壓閥、不斷電系統。

    • shield
      消防系統設計

      依「內政部儲能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指引」進行消防設計並經由消防技師簽證。

    • plan
      消防防護計畫

      提供消防防護計畫、與當地消防單位聯繫提供緊急應變之規劃、消防安全裝置定檢。

    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零組件項目 應符合標準 測試報告 驗證證書 得採相關標準替代
    PCS 併網 IEEE 1547(2003)及IEEE 1574.1(2005) 擇一 -
    安規 IEC 62477-1(2012) 擇一
    ·UL 1741(2010)
    EMC CNS 14674-1(95)及-3(111)(工業)
    CNS14674-2(95)及-4(105)
    擇一
    ·IEC/EN 61000-6-1(2005)及-6-3(2020)或FCC part15 class A or B(工業)
    ·IEC/EN 61000-6-2(2005)及-6-4(2011)或CISPR 11(2019)或EN 55011(2021)
    電池與PCS外箱 戶外櫃:CNS 14165(104) IP 54以上或以貨櫃為外箱者以貨櫃證明文件替代 擇一
    ·IEC 60529(2013)或NEMA 250(2014)NEMA 3R 或其他本技術規範下所需求零組件安全證明文件
    BMS IEC 60730-1(2013)Annex H Calss B 或 C 擇一
    ·IEC 61508(20110) SIL 2
    ·UL 991(2004)與UL1998(2013)
    ·UL60730-1(2016)Annex H Class B
    ·ISO 13849-1(205)與-2(2012)PLc
    電池系統 CNS62619(VPC)(需含延燒測試) V V
    ·CNS 63056含延燒測試(VPC) 62619(含延燒測試)或UL1973(2018)
    單電池 CNS 62619(VPC) V V
    ·EIC 62619(2017)或UL 1973(2018)
    UN 38.3(2015年第6版) 擇一
    ·CNS 16080(108)

    案場審查流程

    案場審查流程
    業者
    用地審查
    併聯審查
    設計審查
    輔助服務確認
    建置前
    箭頭
    業者
    案場審查
    服務註冊同意運轉
    建置完成
    箭頭
    業者
    驗證機構
    維運要求定期檢驗
    持續提供服務/運轉
    維運階段
    箭頭
    業者
    驗證機構

    *業者應先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同意之驗證機構執行案場驗證後,提送驗證文件予標準局進行審查。

    案場審查流程

    *業者應先委託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同意之驗證機構執行案場驗證後,提送驗證文件予標準局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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